湖北关于对考核认定二级建筑师中部分人员开展专项评审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及三项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4-30作者:本站编辑
各市州、省直管市人事局(职改办)、人事考试中心,中央在鄂及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4]32号)有关精神和省建设厅《关于请求提前开展2005年度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定工作的函》(鄂建函[2005]6号)提出的要求,结合我省建筑行业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建筑行业申请考核认定二级建造师中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英语、计算机、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等三项的专场考试,并在通过三项考试的人员中开展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务资格的专项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这次允许报名参加三项考试和专项评审的人员,仅指全省建筑行业中申请参加2005年度考核认定二级建造师、其他条件基本符合但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申报此专业中级职务资格的人员仍按常规参加年度的职称评审。
2、凡同时具备三项考试合格证书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由省职改办组织集中进行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3、经评审通过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直接参加二级建造师的考核认定。
4、这次组织专场的三项考试和专项评审,是为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特别是为加快我省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服务力度而组织进行的,是人事、建设部门在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方法的积极尝试。各级人事、建设部门要认真组织,热情服务,规范操作,按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