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污染物,大致可分为噪声污染、扬尘污染、水环境污染、光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5种,以下针对这5种不同的污染提出相应的解决或控制措施:
1、噪声污染处理措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人为噪声管理制度,尽量避免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1)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没有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工地晚10点后禁止施工,合理安排好施工工序,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声。
(2)强噪声半成品、成品加工制造尽量安排在室内的集中加工区内完成,并尽量使用低噪声或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
(3)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采取封闭措施进行降噪。
(4)在市区施工管桩时,禁止锤击作业,改为无噪声静压桩机施工。
(5)工程施工须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1990)执行,严格控制噪声值。
2、扬尘污染控制措
(1)施工现场内交通路面须进行硬化处理.力争做到泥土不外露。施工期间的连晴时段,每天要对容易出现扬尘的场所适量洒水。对有裸露的场地要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措施。
(2)施工现场大门口要设置洗车槽,运输材料的车辆在出大门时,必须进行冲洗。现场大门口的道路应每天早、中、晚分三次清扫并浇水,减少扬尘。
(3)粉细散装材料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卸运时要采取遮盖措施,减少灰尘。
(4)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技术,减少现场水泥、砂、石的扬尘现象。
(5)遇有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6)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要平整坚实。
(7)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要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拖,定人定期洒水。
(8)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要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9)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建筑垃圾须及时收集清运,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撒。
3、水污染控制措
(1)施工现场砂浆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设置沉淀池。清洗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人工挖孔桩井内抽水、基坑内抽水等必须经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
(3)施工现场要设专门库房存放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地面要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要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4)食堂应设隔油池,并要及时清理。
(5)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要做抗渗处理。
(6)工地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排水管线要设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4、光污染控制措
(1)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2)必须夜间施工时,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保证灯光照射在施工区范围,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3)在高处进行电渣压力焊等焊接作业时,要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5、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措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泥浆等建筑工程废弃物按可利用建筑垃圾、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和有毒有害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制订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如住宅建筑,每1万m2的建筑垃圾不得超过400 t。
(1)可利用建筑垃圾处理
A、对于缺棱掉角、不能使用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在清理完杂物后切成碎块,可代替屋面、洗手间陶粒、珍珠岩等轻质材料使用。
B、对于掉在地上的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在下班前半小时回收,可在添加水泥搅拌后使用。没有回收使用的砂浆,在清理完杂物后可做基坑回填土使用,减少垃圾外运。
C、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不用地下掩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
D、其他无污染、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使用,减少垃圾外运。
(2)有毒有害建筑垃圾处理
A、凡是有污染的材料,进场时都要单独存放,并按材料说明的要求码放,规格、型号、数量逐项登记。
B、有污染的材料利用原则是“谁使用谁回收”,禁止乱扔乱放。
C、施工中,要求各施工队对有污染的原材料包装进行回收,如水泥袋、胶桶、涂料桶、油漆桶、稀料桶。各施工队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领出多少材料,交回多少包装。
D、材料组人员对回收的包装要进行分类存放,及时通知供货商回收,双方在“污染原材料包装台账”上签字:如果发现数量不符,由材料员负责污染源包装的追溯。
E、分包施工队伍的污染源包装要设库房单独存放,并按总包要求执行。
(3)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处理
对于无毒但不可利用垃圾,应设垃圾池存放,定期组织外运处理。
施工污染关系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不可以等闲视之,特别是我们山河集团,更要做好带头作用,要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施工污染带来的危害,美化我们的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