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建设集团召开法律风险知识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8-05-02作者:陈劲
提高风控意识,管控法律风险。4月27日上午,为提升集团各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山河建设集团召开2018年度法律风险知识培训视频会。山河控股集团各部门总经理、风控专员、建设集团全体人员、湖北公司部门总经理以上人员及在汉项目经理、区域公司全体人员及项目经理约20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由建设集团风控总监黄世刚主持。
▲建设集团风控总监黄世刚
会议提出,根据集团公司“风控、效益、规模”发展战略,2018年风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风控管理体系,编制风险点控制流程,制定风险检查、评价机制,不断提高风控工作水平,促进山河集团健康转型升级。
会上,山河建设集团法律顾问、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宏略博士作了主题为《建设工程领域突出法律风险及防范――基于山河集团部分案例回溯与剖析》的报告。
▲山河建设集团法律顾问杨宏略博士
“建设工程施工属于法律风险高发区域,保留书面证据尤为重要。”杨宏略从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讲起,介绍了合同、体制、市场、经营和决策方面存在的风险。他强调,风险控制,关键是要抓好项目前期的事前风险防范,合同履行期间的事中风险控制,以及法律纠纷期间的事后风险化解。
杨宏略对山河集团的案例进行了重点解析,从印章使用、合同管理、资金结算等方面诠释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他强调,要建立严格的印章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具空白的或授权不明的授权委托书、任命书等文件;工地公示牌应明示内部承包人权限范围;确定用人机制,经济责任上要“连坐”,共同担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管理水平。集团要坚持实时管控、前瞻管控、科学管控和分级管控四项原则。
在互动问答环节,杨宏略还对现场提出的问题作了详尽解答。
▲视频会议现场
培训会上,建设集团风控总监黄世刚要求,各部门、各区域公司要对培训内容积极开展学习和讨论,并提交反馈意见,集团风控部门将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编制成案例,并在法务共享平台共享。他强调,风控部门将开展五项工作:一,要求各区域公司配齐法律顾问单位,落实律师坐班制度,并实施管理考核;二,风控部门将下发《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各区域公司提出修改意见,计划于6月1日起试行;三,风控部门将下发《山河建设集团法律风险控制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计划于7月1日起试行;四,风控部门还将下发《区域公司总经理诚信建设方案征询意见稿》,争取2018年度对区域公司总经理开展首次诚信建设评价;五,为迅速建立和完善风控管理体系,各部门、各区域公司须配备或明确风控专员,并报送至集团风控部门。